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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屋产权共有是指什么?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房屋可以处分吗?

发表于2016-03-11
标签:共有 共有产权 权利人 房屋产权共有人 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共有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共有产权房屋一般可以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按份共有”是房屋产权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产权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房屋产权共有人对共有产权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

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请一定弄清楚产权问题,房主是谁,房屋是否有抵押的情况存在,这些完全是可以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调查的。调查产权的时候主要了解房屋的细节信息,如房龄等。网络上的信息未必准确,而房子的房龄对一些老公房尤为重要,如果房龄太大的话再贷款时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大多数银行会为了控制风险可能只贷出6成甚至更低的贷款,而且最高的贷款年限也会大大缩短,这样就会考验买家的首付能力和还款能力。再比如是动迁的房,3年之内是不能上市进行交易的。即便是先签订合同到期,过户也会有风险的。如果遇到卖家单方面毁合同,买家走司法程序也是劳民伤财,值得大家注意。购房前一定要对卖家的详细信息进行逐一核实,卖家是不是唯一的权利人,这套房屋一共有多少个权利人?如果有多个权利人,所有权利人是否都同意卖房了?要知道在没有得到所有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房屋是不可能过户的。

当然在处分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也应分为两种情况:

1、处分按份共有的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时候,按照两个房屋产权所有者各自的份额,他们对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处分也是按份额分担义务。按份共有的权利双方均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是权利双方在不经他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擅自处置房屋,且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的获得权。

2、处分共同共有的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时候,因为两个所有者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承担共同的义务,在这种关系存续的期间下,任何一方擅自处置房屋均无效。但是在这种关系终止时,按照友好、协商的原则对房屋产权进行处理时,有协议的按照签订协议进行处置;无协议的按照等分的原则进行处置。


发表于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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